环境技术

综合新闻

创建无障碍环境工作标准

来源:环境技术 【在线投稿】 栏目:综合新闻 时间:2020-08-19

附件

创建无障碍环境工作标准

一、为贯彻落实《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明确无障碍环境创建工作的基本要求和项目指标,指导组织创建无障碍环境工作,制定本工作标准。

二、无障碍环境建设是指为便于残疾人、老年人等社会成员自主安全地通行道路、出入相关建筑物、搭乘公共交通工具、交流信息、获得社区服务所进行的建设活动。

三、本工作标准规定的指标为创建无障碍环境市县村镇的基本工作要求。各地应根据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与改造时,结合老旧小区改造、脱贫攻坚、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等工作,努力提高建设水平和改造比例,丰富建设内涵和改造内容。

四、本工作标准所称新建道路、建筑物及相关设施是指“十三五”以来建成并投入使用的道路、建筑物及相关设施。对于城镇已建成的不符合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的道路、公共建筑、公共交通设施、居住建筑、居住区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无障碍设施改造计划并组织实施。

五、本工作标准所称市指直辖市、地级及以上的市;县(县级市)指县城;镇指镇建成区;乡指乡建成区;村指行政村村民委员会所在自然村或社区等。

六、直辖市、直辖市的区、地级及以上的市、地级及以上市的区执行市工作标准。直辖市的县由直辖市决定执行市工作标准或县工作标准。县(县级市)、镇执行县工作标准。乡、行政村执行村工作标准。

创建无障碍环境工作标准

分类

要求

分项

一、

组织

管理

1.工作机制

成立由市政府有关负责同志牵头,住房城乡建设、城市规划、工业和信息化、民政、交通运输、财政、发展改革、公安、教育、宣传、广电、旅游、商务、银行、卫生、残联、老龄等部门参加的无障碍环境建设领导小组,建立各司其职、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在无障碍环境建设中切实发挥组织、协调作用。

成立由县政府有关负责同志牵头,住房城乡建设、城市规划、工业和信息化、民政、交通运输、财政、发展改革、文化、广电、残联、老龄等部门参加的无障碍环境建设领导小组,建立各司其职、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在无障碍环境建设中切实发挥组织、协调作用。

成立由县政府有关负责同志牵头,相关部门、乡镇政府和村民委员会参加的无障碍环境建设领导小组,建立各司其职、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在无障碍环境建设中切实发挥组织、协调作用。

2.法规制度

制定无障碍环境建设的地方性法规、规章、标准。

制定无障碍环境建设的规范性文件或标准。

县政府或乡镇政府制定无障碍环境建设的规范性文件。

3.发展规划与经费支持

组织编制无障碍环境建设发展规划,并将该规划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城乡规划。将无障碍环境建设经费和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多渠道筹措资金。

组织编制无障碍环境建设发展规划,并将该规划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城乡规划。将无障碍环境建设经费和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多渠道筹措资金。

县政府、乡镇政府将村无障碍环境建设经费和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多渠道筹措资金。

4.相关

部门工作内容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切实采取措施,确保新建的道路和建筑物在规划、设计、施工、监理及验收等各个环节严格执行《无障碍设计规范》(GB)。凡进行扩建、改建的道路和建筑物,应同步进行无障碍设施改造,且应保证使用功能的系统性和连贯性。

工业和信息化、广电等部门,应采取措施推进无障碍信息交流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