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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浙江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怎么做?1-7月浙江水

来源:环境技术 【在线投稿】 栏目:综合新闻 时间:2020-10-06

原创 ? 浙江生态环境根据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省委省政府“五水共治”部署,为确保完成水环境治理各项目标任务,经省政府同意,省生态环境厅印发了《浙江省治污水暨水污染防治行动2020年实施方案》。一张图来了解2020年浙江水生态环境保护这十大重点工作!《浙江省治污水暨水污染防治行动2020年实施方案》还明确了各设区市2020年水生态环境质量目标分解表重点工作任务清单点击图片放大查看点击图片放大查看工作目标01持续深化碧水行动和“水十条”,落实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任务要求,深入实施河(湖)长、湾(滩)长制,确保水质持续改善。02彻底消除劣Ⅴ类水质断面,交接断面水质达标率达到95% 以上,地下水和近岸海域水质保持稳定。03确保大花园核心区和重点生态功能区29个出境断面水质全部达标,力争基本达到Ⅱ类;其他地区116个出境断面水质均达到或优于Ⅳ类。2020年水环境保护工作计划已出炉那目前浙江水环境怎么样了呢?1至7月全省“五水共治”(河长制)重点任务及项目进展情况的通报来咯01全省“五水共治”总体进展情况1至7月,全省“五水共治”(河长制)工作总体进展有序, 投资稳步增长。重点任务及项目7月新增投资56.59亿元,1至7月累计完成投资511.58亿元,其中:治污水新增投资32.57亿元,累计完成投资195.1亿元,防洪水、排涝水新增投资19.26亿元,累计完成投资171.16元(其中水利投资168.18亿元), 保供水新增投资4.76亿元,累计完成投资145.32亿元(其中水利投资115.09亿元)。02水质情况(一)总体情况2020年1至7月,全省地表水总体水质为优。221个省控断面中,Ⅰ~Ⅲ类水质比例为89.1%,同比持平;国家“水十条”考核断面Ⅰ~Ⅲ类水质比例为95.1%,同比持平;无劣Ⅴ类断面。145个跨行政区域交接断面中,满足功能要求断面占97.9%,同比上升4.1个百分点。县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同比上升3.3个百分点。(二)国家水十条年度任务完成进展情况103个地表水断面:Ⅰ~Ⅲ类水质比例为95.1%,同比持平。22个地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为100%,同比上升4.5个百分点。开展监测的22个饮用水水源水质全部达到年度考核目标要求。5个入海河流断面:水质均达到年度考核目标。03“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截至7月底,已经全部启动建设工业集聚区“污水零直排区”,完成验收4个,占年度任务的4.5%;完成验收城镇生活小区“污水零直排区”501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45.3%;启动建设镇(街)“污水零直排区”280个,完成验收28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8.5%。1-7月全省“污水零直排区”建设进展情况04“美丽河湖”建设(一)“美丽河湖”建设进展情况截至7月底,已开工建设138条(个),基本完成建设64 条(个),在建74条(个),美丽河湖建设长度1478公里,长度完成率93%。1-7月全省美丽河湖创建情况1-7月美丽河湖长度分市完成率(二)中小河流整治进展情况截至7月底, 累计完成中小河流整治447公里,完成率 89%。1-7月全省中小河流整治完成情况1-7月中小河流整治长度分市完成率(三)河湖“清四乱”整治进展情况持续开展河湖“清四乱”整治,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做到“四乱”问题动态清零。截至7月底,全省排查发现问题195个,已完成问题整改182个,问题整改率93%。1-7月全省河湖“清四乱”完成情况1-7月河湖“清四乱”问题整治分市完成情况(四)河湖管理范围划界进展情况截至7月底,全省已完成河道管理范围划界22475公里,以上轮水域调查为基数,完成率为16.3%。流域面积100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划界成果上图已全部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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