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技术》
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修改单、《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技术规范(试行)》(HJ663-2013)和《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排名技术规定》(环办监测〔2018〕19号)评价,2020年全省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99.5%,其中优级天数比例为86.0%,良级天数比例为13.5%,轻度污染天数比例为0.5%,无中度及以上污染天。
环境空气质量排名靠前的市县分别是五指山市、乐东黎族自治县和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排名靠后的市县分别是临高县、海口市和昌江黎族自治县。2020年全省18个市县(不含三沙市)环境空气质量排名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