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技术》
中国传统建筑有着独具魅力的营造体系:以木为材,以榫卯系统为构件结合方法,以形制、模数制为尺度设计和建造手段,具有“营造—技术—文化”多维一体特征的类型学体系。在历史维度上,这一体系自原始社会起,便以木构为中心不间断演变,自成一体,相对稳定;在地域维度上,这一体系在幅员辽阔的中华大地上极具多样性,精彩纷呈。在快速城市化的过程中,传统建筑与传统营造技艺都急需保护和传承。2009年9月,苏州香山帮传统建筑营造技艺等项目打包的“中国传统木结构营造技艺”入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传统营造技艺的传承与发展进入新的阶段。
对于技艺传承而言,原貌传承依然是传承的首要条件。“技艺”首先要保证物质性的存在,才有根基可循,有源头可鉴。真实性是传统建筑发展的根基与灵魂。所以古建筑研究者们都表现出对传统建筑真实性的浓厚兴趣,但是传统建筑的真实性尺度却很难把握。所谓技艺的真实并非一种僵化的造物逻辑,而是一种需要工匠们随具体情况判断的稳定能力。与其他工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相比,传统建筑技艺与形态之间有着更为紧密的依附关系,传统建筑构件(比如斗拱、梁架结构)的确定形态是工匠“技艺”作用的结果,技艺也是因为这种形态发展而来,互为表里。
在传统建筑营造技艺传承中强调严谨,目的是为将来古建文物保护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提供根脉。我们应带着深厚的民族责任感,对现存古建文物进行保护考查,对《营造法式》等传世古建典籍文本条分缕析,在匠人主体的匠学传统中,追寻历史、理论与工艺的历史理性。
在传统建筑营造实践中,假若以形式理性为前置条件讨论传承与发展的关系,将“原汁原味”视为唯一正确,那么传承与创新就容易陷入“二律背反”的难题。面对技艺“传承”与“发展”的现实困境,应该以应用为目的,重在研究营造的原理与技术,通过合理异化的方式为诸多难以达成共识的问题找出方向。在这一方向中,既要找寻传统营造观念与当代营造实践之间的紧密关联,也应该重新思考“新与旧”的形式理性。
在文物保护与技艺传承工作中需要有保守的态度,但更要有创新意识。古代工匠在工艺创新方面从来不排斥新的技术,相反匠人会将新技术、新工具、新材料以改善工艺的方式用于相沿成习的建造系统中,这是他们保持技术先进性并赖以谋生的技术性手段。比如,起源于苏州太湖之滨的“香山帮”营造技艺,既研究传统工艺又观照当代工法,直至今日依然活跃在“建制”地参与古建筑营造活动。在技术发展日新月异的今天,传统工艺更要恰当而审慎地与时俱进。不论是清末到民国时期对玻璃、混凝土、西方木工工具主动利用,还是当代海外造园实践中钢结构与木结构的创新应用,抑或是今天利用现代装备,在传统建筑营造领域平台化、部品化、智能化上所做的尝试,都证明了传统建筑技艺的生命延续必须依赖创新,而且创新决不能脱离工匠。
传统营造的真实性在于,它遵循可靠、高效、稳定的构造逻辑,通过工具与技法将材料(木材、砖石等)加工成特定形态构件;它从微观层面介入营造,但是在宏观上却呈现了一个与地域相适应的有机整体。在这个意义上,传统技艺不只是营造的一个过程,而应该被看作一种方法论。相对于现代建筑,传统建筑地域适应的丰富经验似乎可以超越形式识别性而更加接近真实。地域性是建筑的内在“基因”,它从根本上来说是因为人的不同,而非建筑形式的差异。建筑的空间、材料、构造、文化等所有方面的“特异”都可以,并且也应该被看作人在特定环境(气候、文化、场地、社会)中的选择和反应;结果便是身体性经验、建造原则和文化表达上的适应与可读。如果这种认识是可以接受的,那么面向“地域性”的建筑学,就并非与传统形式全然无关。与其说传统营造技艺的传承与当代建筑创新不应该一分为二,不如说形式(非装饰)就不应该有传统与现代之别。
正如苏州大学吴永发教授所倡导的,对于建筑地域性的重新关注实质上是人本精神回归的反映。因为地域从更广域的视野中呈现了人性化的真实内涵。从这个角度来看,“地域的真实维度”可以作为建筑人性化本质的唯一注解。
在强调文化自信的今天,守成与创新都是重要的。如果不能深入认识当代条件下的传承与发展议题,如果传统营造技艺继续以“原汁原味”的名义僵化下去,传统技艺与形式创新将被置于对立面。和羹之美,在于合异。本质上,传统建筑与现代建筑所谓的“分离”是当下建筑师从各自的文化立场出发,对本土建筑体系进行文化再审视的必然结果。一方面,现代建筑的空间形式与形式语言应该回应“文脉”的要求;另一方面,文脉的达成不必也不能完全依靠与我们文化背景大不相同的西方的经验,而要回应本土建筑在宜居环境与本土营造层面的多重“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