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技术》
省市场监管局、省生态环境厅等七部门近日联合转发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生态环境部等七部委印发的《关于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标准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结合安徽实际,以农村厕所建设改造、农村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处理、农村村容村貌提升为重点,部署到2025年全省累计制修订省级地方标准和市级地方标准分别不少于100项,建立健全农村人居环境标准体系,推动打造农村人居环境标准样本。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一项重要任务。标准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技术基础,在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改善中发挥着重要的引领、指导、规范和保障作用。
《意见》根据当前农村人居环境发展现状和实际需求,明确了5个方面3个层级的农村人居环境标准体系框架。第一层级包括综合通用、农村厕所、农村生活垃圾、农村生活污水、农村村容村貌标准子体系;第二层级由第一层级展开,包括6个综合通用要素、4个农村厕所要素、4个农村生活垃圾要素、3个农村生活污水要素、5个农村村容村貌要素;第三层级由第二层级展开,对相应标准要素作出进一步细化分类。
省市场监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将会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相关部门共同组织制定全省农村人居环境标准体系建设规划,各地市有关部门根据省级规划,结合本地建设发展实际,确立其年度标准制修订重点范围,上下联动建设特色鲜明的农村人居环境标准体系;通过鼓励标准体系应用、开展标准实施效果评估、加强标准实施监督、建立标准化工作机制、加强政策激励和技术支撑等措施,打造安徽农村人居环境标准样本,推动安徽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