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技术》
为加强环评编制单位管理,提高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质量,2020年10月15日,佛山市生态环境局对在环评质量专项检查工作中存在质量问题的11份环评文件的环评编制单位、技术评估单位和审批部门进行了集体约谈。约谈会议还邀请了不涉及本次质量问题的市生态环境局其他区分局以及审批项目数量较多的镇(街道办)监督管理所列席参加。
约谈会上,市生态环境局通报了11份环评文件存在问题,要求环评编制单位务必高度重视环评文件质量,加强内部质量审核管理,提升从业人员业务水平,环评编制主持人必须认真把好质量关,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技术导则等规定开展环评业务,切实提高环评文件编制质量。会议还要求相关审批部门、技术评估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专项检查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积极整改,避免类似问题重复出现。
会议强调,近期生态环境部、省生态环境厅连续部署环评质量检查专项行动,相继印发《关于严惩弄虚作假提高环评质量的意见》、《环评与排污许可监管行动计划(2021-2023)》等重要文件,强化对环评文件抄袭、关键内容遗漏、数据结论错误、故意篡改隐瞒工程内容、降低环评登记以及环评假冒、伪造他人签名签章的打击查处。今年佛山市生态环境局已对7家环评技术单位及其相关人员实施通报批评和信用失分处理。接下来,佛山市生态环境局将持续开展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专项检查工作,严格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在受理、审查、日常监督等阶段对环评文件编制规范性、编制质量以及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情况对进行监督检查,依法作出通报批评和信用失分处理。同时,将着力开展环评质量监督检查的两个“强化”:
一是强化质量检查深度。针对遗漏污染因子、遗漏保护目标、降低评价等级、适用标准错误、监测布点及引用数据无效等常见质量问题,强化对设备规模、原辅物料消耗、产品产量与产污、排污、治污的匹配性等工程分析问题检查,强化对源强核算内容的规范性、完整性、合理性问题检查,强化对污染治理措施的经济可行性问题检查。
二是强化质量检查频次。除按季度开展常规性质量监督检查外,将强化环境执法过程的同步环评质量检查,针对严重环境违法行为实行企业主体责任和环评编制单位质量问题“一案双查”。对于环评文件存在故意淡化或选择性遗漏关键产污环节,工程分析的设备规模、原辅物料消耗、产品产量与产污、治污、排污环节严重不匹配,治理措施经济技术不可行、效果难保证,或者为企业规避环境监管提供环评技术便利条件,甚至教唆、指导企业预留监管“技术后门”等严重问题的,一并严肃查处。
部分环评编制单位负责人、项目编制主持人无故缺席本次约谈会,市生态环境局将在今后的专项检查中,加大对相关编制单位及人员编写的环境文件抽查比例。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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